一、主要目标和主要内容:
《室内设计基础》课程是一门集空间、色彩、照明、造型、材料、风格与一体的交叉性学科,是现代科技与艺术的综合体现。本课程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职业教育课,适合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习,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到基础性、职业技能性的作用。室内设计即为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要求而有意识地营造理想化、舒适化的内部空间。同时,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建筑设计的深化,再创造。学生主要学习进行室内设计所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掌握各类室内空间的设计方法,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的总基础,贯穿于学生三年的学习和参加工作后的发展提高,作用于其中,起到理论技术支持的重要作用,是室内设计专业必不可少的职业教育课程、核心课程。
二、授课教师和授课对象:
《室内设计基础》的主讲教师是周前程老师,授课对象为全体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
三、课程类型和学时学分:
《室内设计基础》是职业教育课程,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必修课,总共64课时,4学分。
四、教学方式(授课形式和考核方式):
1、授课形式:
(1)对课程内容按教学任务、教学目标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整合,分成三大模块。即:理论讲授、设计方案二维表现、设计方案三维空间制作。其中,设计方案二维表现又分为图纸绘制与语言文字组织设计两个部分。要求每个模块都有明确的目标(即每个阶段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包括内容标准和考核鉴定标准,内容标准由应知标准和应会标准组成,考核鉴定标准也由应知能力鉴定标准和应会能力鉴定标准组成。
(2)采用项目推进的形式进行各模块能力标准的构建。《室内设计基础》是一门实践性、技术性、艺术性、生活性较强的课程,它的主要能力是掌握室内设计的基本方法,独立完成室内设计方案,运用前期课程学过的相关基础知识,包括:建筑速写、透视制图、计算机辅助设计以及相关材料,完整的表达设计理念,为以后工作与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提供了理论支撑。这就要求我们制定应会能力标准。本课程就是根据主要能力推出应会能力,再由应会能力推出应知能力,从而进行能力构建的。
2、考核方式:
(1)改革考核手段和方法,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注重学生自评、互评以及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
(2)突出过程评价与阶段(以模块为阶段)评价,结合课堂提问、训练活动、阶段测验等进行综合评价。
(3)应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内容的考核,对在学习和应用上有创新的学生应特别给予鼓励,综合评价学生能力。
(4)注重学生的职业素质考核,体现职业教育的高等性。
本课程采用模块评价法。各模块分别从出勤、课堂表现及设计知识运用情况、设计过程完成情况四个要素进行评价。每个要素分别配以10、10、30、50的分数,组成各模块的总分100分。各个模块在本课程中所占分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五、教材与参考书目:
(1)教材选用《室内设计原理》 (陈易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2006);
(2)参考书为《中国建筑历史》、《外国建筑历史图说(古代18世纪以前)》、《外国近现代建筑历史》及《空间组合论》;
(3)建议教材能够根据本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作业范例,以便学生在学习中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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